为进一步规范学院财产管理,提高财产使用效率,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,加强对学生的养成教育,提升师生爱护公物的意识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 、在教学、办公用房内应保持清洁,禁止任何人喧哗、吸烟和进行各种不文明活动。
二、进入教学、办公用房的人员必须爱护室内的物品,使用完物品后要及时归位并整理。
三、教学、办公用房使用单位及人员在使用后应做好卫生清洁、断开电源、关闭门窗等善后工作。
四、相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办公用房钥匙。
五、教学、办公用房使用单位人为损坏办公用房的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。
文字/丁忠博
编辑/白佳
审核/白佳、薄夫密、任思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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