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校园环境建设,进一步规范学院保洁管理工作,提升学院形象。创造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,大连艺术学院将对指定范围内保洁服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,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、组织,参与投标,本次保洁服务招标事项及有关要求如下:
一、招标项目内容:
(一)项目概要:大连艺术学院新校区行政办公楼、各二级学院、图书馆、学生中心、学生公寓等规定区域范围的保洁工作,具体范围和状况请投标单位对现场进行查看。
(二)保洁服务的具体标准及要求如下:
1.保洁承包合同内规定的区域范围均为保洁范围,在做好保洁工作的同时,承包方必须设有专职卫生巡查员在承包范围内巡查,发现与保洁有关的问题及时派人清理。
2.在每天全面清扫两次的基础上,进行全天候保洁。对节日及学院大型活动期间应加派人力,加强保洁力度。
3.在保洁时间内巡查时如发现公共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后勤修理;如发现与保洁 工作无关的其他事宜,如能解决也应及时处理,如无法解决的应及时报后勤;如发现保洁区域内井盖打开而未盖上的 应及时盖好、地下管网渗漏、局部路灯不亮、有人为损坏绿化等,均应及时报告后勤,以便协调解决。
4.及时做好公用厕所的清洗,保持空气流通。
5.每天应及时把垃圾箱中的垃圾清运到中转站,并定时对垃圾箱、果皮箱、指示牌、宣传牌、布告栏、栏杆等进行清洗、保洁及维护。
6.认真按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要求,确保学院环境卫生检查能达标。
7.按要求制定卫生保洁条例,按卫生保洁条例执行,并报送学院后勤。
二、投标人条件:
(一)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保洁服务能力组织机构。
(二)有组织机构、设备配置、技术人员及其它主要人员具备相应资格。
(三)发标时,进行资格预审,要求报送组织机构成立文件、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保洁服务许可证、税务登记证、负责人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。
三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:大连艺术学院后勤处
投标开始时间:2013年5月8日
联系人:吴主任 联系电话:0411-87643483